請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本條款及細則應與相關店舖(包括線上和線下)中顯示的計劃資訊一併閱讀,詳情可向我們的銷售人員查詢。參與本計劃即代表您同意受本文所述的條款及所有以提述方式納入的條款所約束。如您不同意本條款,請勿參與本計劃。
我們日後可能會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更改,因此請返回此處並查閱有關條款及細則。在我們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任何更改後參與本計劃,即代表您同意受修訂後的條款及細則約束(不論有否向您作出通知)。
1.1. 本 My Calvins獎賞計劃(即「本計劃」)由 PVH Asia Limited 及其母公司和附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包括但不限於 Calvin Klein, Inc(即「Calvin Klein」、「我們」或「我方」)。
1.2. 成為本計劃的成員,即代表您(共同及個別稱為「您」或「成員」)同意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即「本條款」)及我們可能作出的任何更改或修訂約束。
1.3. 您需按照會籍申請表(即「表格」)所述提供若干個人資料,包括您的姓名、手機號碼、居住地區,以便登記本計劃,該表格可在店鋪或我們的網站 https://www.calvinklein.com.tw/zh/login/?register(即「網站」)上取得。您必須 (i) 提供準確及真實的資料,以及 (ii) 按需要不時更新該等資料,以保持您向我們登記的資料為最新及準確。登記本計劃即表示您同意您在申請和使用本計劃時向 Calvin Klein 提供的任何個人資料,將按照我方表格所載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而收集、使用和儲存。
1.4. 您必須應 Calvin Klein 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及/或手機號碼)作核實身份之用,以便享受成員在本計劃下享有的禮遇、折扣及其他專屬活動。
2.1. 本計劃會籍包括:(1) 註冊會籍(在品牌推廣訊息中稱為 Indigo 靛藍等級會籍)及 (2) VIP 會籍(在品牌推廣訊息中稱為 Black 黑鑽等級會籍)(共同及個別稱為「會籍」)。
2.2. 任何人士如屆滿本條款的管轄法律所要求的一切法定權利的成年年齡(即「法定年齡」),均可以提交 Calvin Klein 所要求的資料以註冊會籍並成為註冊成員。
2.3.「合資格消費」是指在下列地點進行的任何消費,惟不包括除外項目(定義見下文):
(a) 任何由 Calvin Klein 營運並位於香港、澳門、中國、台灣、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日 本的 Calvin Klein Jeans、Calvin Klein Underwear 或 Calvin Klein Performance 店舖,不包括暢貨中心或折扣店;及
(b) 在其註冊為本計劃成員的司法管轄區內的 Calvin Klein 官方購物網站
(共同及個別稱為「指定店舖」)。
2.4. 在適用的情況下,並視乎您註冊成為本計劃成員的司法管轄區,「合資格消費累積期限」是指從您會籍生效的首個月起計 12 個曆月或由 Calvin Klein 不時指定的其他時段,您可以在此期間累積合資格消費。
2.5. 目前,以下項目(共同及個別稱為「除外項目」)並不符合合資格消費的要求。Calvin Klein 可能不時變更除外項目:
(i) Calvin Klein 發出的禮券、商品優惠券或現金券;
(ii) Calvin Klein 代表慈善組織收集的捐贈;
(iii) Calvin Klein 不時指定的首飾、腕錶、香水或其他產品(詳情可向我們的銷售人員查詢);
(iv) 減價產品或其他推廣優惠;
(v) 服裝修改費和其他服務費;及
(vi) 暢貨中心、折扣店或指定店舖以外的任何店舖所提供的產品。
2.6. 任何年屆法定年齡的人士在按其註冊成為本計劃成員所在司法管轄區之要求消費後,均可成為 VIP 會員。
2.7. Calvin Klein 可自行酌情決定不時變更成為本計劃成員的符合資格,並具有最終的決策權。
3.1. 會籍將維持 12 個曆月或 Calvin Klein 不時指定的其他時段,視乎其註冊成為本計劃成員所在的司法管轄區而定,除非成員或 Calvin Klein 根據本條款終止會籍。
3.2. 會籍在到期時可予以續會,惟受 Calvin Klein 不時就其註冊成為本計劃成員所在的各司法管轄區指定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4.1. 目前,在適用情況下並視乎其註冊成為本計劃成員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成員可享有以下權利。Calvin Klein 可不時全權酌情決定變更成員的權利,並具有最終的決策權:
VIP 會員在指定店舖購買正價商品,可享 9折VIP 折扣優惠。9折VIP 折扣優惠不可用於以下項目:
(i) 暢貨中心(日本暢貨中心除外);
(ii) 折扣店;
(iii) 購買任何除外項目。
每位VIP 會員在其生日月份於指定店舖購買正價商品時,可享 於官方購物網站一次生日8折優惠,及實體專櫃各品牌一次生日8折優惠 (視乎其註冊成為計劃成員所在司法管轄區而定)。上述生日折扣優惠不可用於以下項目:
(i) 台灣暢貨中心;
(ii) 在香港購買首飾或腕錶;及
(iii) 購買任何除外項目。
5.1. 註冊本計劃後,您將自動訂閱接收並同意接收與本計劃相關的訊息。
5.2. 您可隨時按照我們的電郵及文字短訊中提供的指示,選擇停止接收本計劃相關訊息。如您選擇退出接收本計劃相關訊息,您將不再收到與您的會籍狀態或您可能享有的禮遇有關的訊息。
5.3. 您應向 Calvin Klein 提供最新的聯絡詳情,以確保所有本計劃相關通訊均可傳送予您。如您的聯絡資料有任何變更,您應立即通知 Calvin Klein。
6.1.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並受下文第 6.3 節約束:
(i) 我方(包括我們的董事、高級員工、代理、顧問和員工以及我們的母公司、子公司及附屬公司)對以下各項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基於合約、侵權(包括疏忽)、違反法定義務或其他方面的訴訟或索賠:(a) 存取本計劃的延誤或中斷;(b) 數據未交付、丟失、被盜、錯誤交付、損壞、毀壞或其他修改;(c) 因與本網站或 CK官方購物網站交易或當中出現的第三方連結而導致的任何類型損失或損害;(d) 在您使用本網站、CK 官方購物網站(包括前往或來自第三方網站的超連結)時可能出現的電腦病毒、系統故障或失靈;(e) 任何有關本計劃內容的不準確或遺漏之處;或 (f) 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內的事件。我們概不聲明或保證缺失或錯誤之處必將獲得更正。
(ii) 我方(包括我們的董事、高級人員、代理、顧問和員工以及我們的母公司、子公司、附屬公司)概不對您因成員資格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或法律責任(無論是直接、間接、後果性、經濟方面或其他方面)負責,包括但不限於:(a) 您登記本計劃及使用本計劃;(b) 披露和/或使用您的會籍資料,無論是否獲得您的許可;(c) 對本條款的任何修訂;或 (d) 任何對您的會籍或本計劃予以取消、撤銷或不作續期之舉。
6.2. 我們和我們在執行和管理本計劃時可能採用的任何代理、承辦商(如有)概不直接或間接保證或聲明:
(i) 參與及/或存取本計劃、計劃素材、內容、資訊及/或其中包含的功能之全部或部分內容將不間斷、及時、安全和無錯誤地提供;
(ii) 不傳播電腦病毒,也不因本計劃的任何網上活動而對成員的電腦系統或裝置造成損害。
6.3. 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限制或排除我們對因我方疏忽而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或任何其他責任,前提是根據適用法律和法規,該等責任不可免除、限制或排除。
7.1. 您同意為我們、我們的母公司、子公司、附屬公司、合作夥伴、許可人、高級員工、董事、員工及代理進行辯護、作出彌償並使其免受任何及所有因您參與及/或使用本計劃而違反任何法律、規則、法規或本條款而導致或與之相關的損失、損害、索賠、要求、訴訟、法律程序、法律責任、判決、費用及開支(包括所有合理的律師費及費用)。
8.1. 本計劃及其禮遇內容均由我們全權酌情決定。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我們可隨時酌情決定取消、修訂、限制或終止本條款、本計劃及/或本計劃的任何方面或功能,而無需事先通知,即使該等變更可能影響禮遇及/或使用該等禮遇的能力。繼續使用會籍,即代表您同意受不時修訂的條款約束。
8.2. 我們保留權利全權酌情決定隨時將您排除在本計劃之外或終止您的會籍。如果 Calvin Klein 單方面認為有任何涉嫌濫用本計劃、未能遵守任何條款、非法活動、欺詐、失實陳述或其他不符合本條款的行為及/或對我們或我方利益不利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涉嫌非法、欺詐或未經授權使用任何禮遇,我們可隨時撤銷您的會籍,並禁止您進一步參與本計劃,不論是否已事先通知您。若您的會籍被撤銷,您帳戶中的任何禮遇及/或合資格消費將自動失效,而您對本計劃及相關功能的存取將自動終止。如果我們懷疑有涉及非法活動、欺詐、失實陳述、濫用或違反本條款的行為,我們亦有權全權酌情決定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8.3. 如您決定不再保留您的會籍,您可隨時透過customerservicetw@calvinklein.com 聯絡我們,選擇退出本計劃以取消您的會籍。如您取消會籍,您將失去成員所有累積的合資格消費、禮遇和權利。
9.1. 如您希望存取、修改或要求移除我們所持有有關您的個人資料,請透過 customerservicetw@calvinklein.com 聯絡我們。
10.1. 非本條款締約方的人士無權執行本條款的任何條款。
10.2. 會籍不可轉讓,並僅供個人使用,除非經 Calvin Klein 書面授權,否則不得用於任何商業或推廣目的或任何其他用途。
10.3. 如有任何爭議,Calvin Klein 保留適用法律下所有最終詮釋的權利。
10.4. 本條款受您的會籍註冊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管轄並據此解釋。
10.5. 如本條款的不同語言版本之間有任何差異或衝突,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