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日期(以物流簽收日期為準)次日起的七天猶豫期之權益,第7天為假日時,末日順延至次日 。
超過 7天猶豫期之後,所有商品將無法退貨。
如您訂購時未達免運門檻:出貨時所支付之運費,退貨時恕不退還。
如您訂購時達免運門檻:訂單整筆退貨或部分退貨,退貨後訂單內剩餘商品金額未達免運門檻或為零元,將向您補收運費,退貨款將於扣除補收的運費後,依照原付款方式退還餘款。
若您購買商品時參加滿額折抵或其他優惠活動,於退回部分商品後導致您不能再享受優惠,我們有權根據購買時各商品售價進行結算,並從退款金額中扣除相應差價。
*顧客可聯繫客戶服務員辦理退貨申請。
電子信箱:customerservicetw@calvinklein.com
客服專線:0809 088 2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例假日/國定假日除外
*顧客亦可於以下指定Calvin Klein實體店點辦理退貨,前往實體店點退貨前,建議您先聯繫客服確認退貨細節
退貨時請備妥退貨商品及收據,店員將即時檢查退貨商品及處理退貨。
Calvin Klein Jeans & Underwear 商品
台北美麗華 Calvin Klein專門店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三路20號1樓)
本公司將於接獲退貨申請之次日起 1 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委託指定之宅配公司,在5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本公司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退貨商品需4至6個工作天內運送到退貨店點並進行處理。
當您的退貨申請符合本文所述條件並獲得核准,您將會收到退款電子郵件通知,並在 15-21 個工作天內,透過您所用的付款方式退款給您。
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包含主商品、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若為部分商品退貨則針對您已使用或保留之商品應另以市價計價,否則將影響您退貨的權限。並請您務必詳閱本網頁最下方可能影響各類商品退貨權限之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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